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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2019年度以来曾被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1-26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2019年以来贵州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的行政机关(单位))录用的公务员(工作人员)(按录用年份计算。例如: 2019年报考公务员,2020年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年份为2019年)。

2、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3.截至2024年1月22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4、有最短服务期限且服务期限未届满。

5、不符合招聘岗位相关要求的。

6、机关、事业单位现职人员,未经单位或者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八、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事业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的行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开除不满五年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行为等行为,尚在不能报考期限内的。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资格回避规定》所列需要回避的职位,入职后构成回避关系。

十一、任职(工作)或者服务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因贪污、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罪受党、政府处罚,或者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认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的。

12、人民法院认定其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被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人。

13.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禁止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4、正在接受纪律处分或尚未届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初评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 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

地点:贵州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贵安新区白马大道与贵安立交以东)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新区招生办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负责人根据应聘者填写的信息和《招募说明书》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审核通过者予以确认。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考试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员工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将被视为故意隐瞒重要个人信息。

申请人故意隐瞒重要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2、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毕业证书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核发的附本人近照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证明公安机关在照片上盖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因客观原因未颁发资格证书的,提供合格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2)近期一寸标准彩色蓝底免冠证件照4张。

3、应聘者须仔细阅读《品牌》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安新区2024年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简易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并提交其相关信息材料,不得委托他人登记; 若报名信息有误,须自行申请并经新区招生办批准修改。 若报名信息有误或文件不一致,影响考核和招聘,责任自负。 应聘者提供虚假应聘信息和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进入下一招聘阶段的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若应聘者预留的电话号码错误或因其他原因无法保持联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此外,在职人员(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单位人员)还须提交人员所在部门出具的《同意申请证明》原件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县级及下列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聘用人员,须提交本单位及同级行政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申请的证明原件(示例: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见附件4)。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3:1。 报考人数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减少计划招聘人数。

单个职位参加初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3:1,且应聘该职位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该职位所有人员均可直接进入初评链接:

(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5、报名完成后,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拟减少或取消拟招聘人数。 若招聘计划数量减少,则应聘职位的候选人所申请的职位不再调整; 如招聘计划取消,应聘该职位的应聘人员须自行提出申请,经新区招办批准后,方可应聘其他职位。 补报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补报申请。

新区简化招生办公室将在报名截止后在“贵安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布减少名额的计划。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任何阶段被发现不合格的,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7、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 初步评估

1.通过岗位能力测试进行初步评价。 资格审查完成后,新区简招办将组织岗位能力测试。 根据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按3:1的比例择优录取(符合资格审查第四条规定的除外) )。 初评满分为100分,最低及格分数定为70分。 未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的应聘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阶段。

2、岗位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在“贵安新区管委会官网”另行通知。 岗位能力测试以答辩的形式进行。 审核组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岗位能力询问。 同一职位初评成绩相同的,将同时进入面试。 初评成绩及现场面试考生名单由新区招生办在“贵安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当同一职位面试(总分)出现平局时,按照初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 进入下一阶段招聘的候选人,但初评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总成绩)。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及格分数设定为70分。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才会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将有条理地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在“贵安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上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线的应聘者,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招聘的资格。

2、面试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百分制计算。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若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总分)并列,则按照初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候选人; 面试成绩(若总分)与初评分数相同的,新区招生办将组织报考人员参加复试,复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补考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 体检

1、体检由新区招生办组织实施。 必须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得出具体的检查结论。 其他体检结论和鉴定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关于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人社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修改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 如果检查医生在做出判断前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的,须经新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行复查。

2、各岗位参加招聘体检的应聘者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报名,并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国家体检标准允许复查的项目范围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查申请。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经新区招生办批准后组织复试。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超过3天提交的复检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体检机构在体检时不得擅自提供乙肝检测。 体检时如因特殊职业需要需要进行乙肝检测,由新区招生办决定。

5、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而造成的职位空缺,对最低及格线及以上应聘职位的应聘者,按面试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只会进行两轮填充。

6、体检期间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及X线检查,对体检是否合格不做结论。 考试可以继续进行。 审查中发现影响就业问题的,不予办理就业手续; 如果考生通过考试,相关检查和结论将在考生怀孕结束后作出。

7、体检和复试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7. 评估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候选人。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候选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

2、审核时需进一步核实候选人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以及是否属于《须知》规定的不准报名人员,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真实准确。

3、考核工作由新区招考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考单位负责。 评估小组由2人以上组成。 考核组要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审核个人档案,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

4、审核中发现申请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品牌”规定或有欺诈行为,且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成的,则评定为不合格。

5、考核不合格的,各招聘单位将情况写出,报新区招聘办公室审核确认,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由此产生的空缺将不会被填补。

八、公示及聘用程序

1、公示:通过资格审查、初评、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候选人,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将在“贵安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确认存在严重影响就业问题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目前难以核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结论出来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办理招聘手续: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人员的规定,公示期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应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 聘用程序,按照管理权限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在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合格者,正式聘用。 试用期未通过的,终止劳动合同,并报用工审批单位备案。

3、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报到。 未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通过本简化程序录用的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不得少于八年。 服务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或者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得调动或者开除。

九、工作要求及相关说明

1.纪律监督,认真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及时纠正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若造成不良影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工作人员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进入体检及后续阶段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自身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年。

4、本次招聘过程中,新区招生办公室将在“贵安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上发布招聘启事、公告、信息等。 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及时核对。 如果候选人不阅读,将会产生后果。 这是候选人的责任。

5、本次招聘不明确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培训班。

6、招聘各环节,当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七、本方案报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实施。

咨询热线:0851-88900757、0851-88908520

监督电话:0851-88900112

附录:

1.2024年贵安新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简易程序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名单.xls

2、贵安新区2024年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化程序报名信息表.wps

3.诚信承诺书.wps

4.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示例.wps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4 年 1 月 22 日

更正关于贵安新区2024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化程序的公告

《贵安新区2024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易程序简章》于2024年1月23日发布,其中: 3、申报资格中,“符合条件” 35周岁(1989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以下条件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时间有误,现更正如下:

1、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2、符合下列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下列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贵安新区简易招生办公室

2024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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