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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公开招聘雇员109人公告(2015年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1-25 作者:佚名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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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哈尔滨市松北区(哈尔滨新区)各领域服务效率,根据《哈尔滨新区江北综合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非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根据各单位用工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公众。 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实行空缺职位、自愿申请、择优录用。

2、招聘数量及薪资

公开招聘员工109人。 薪资为“岗位薪资+薪资等级薪资”,薪资等级薪资根据服务年限、工作绩效等因素设定。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岗位工资等请参见《2024年松北区(哈尔滨新区)职工公开招聘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3、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在港、澳及境外就读学生申请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名称一致或近似。 不纳入《招聘计划》。 “统一招聘”学习形式限制;

6、考生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6年1月23日之前出生);

7、应聘者须于2024年1月23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者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资格(详见《招聘方案》)。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但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具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统一招生及在校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详细招聘政策规定请参见《2024年松北区(哈尔滨新区)公开招聘员工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应聘者如需查询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备注等信息,请与招聘主办方联系。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报考者须通过网络上传个人基本信息、照片和报名条件、报名、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全部通过网络进行。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手续。

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请:一、申请人的文凭专业与《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名称一致,仅连接词不同,如“和”、“及其”、“与”、“和” ”、“和”等或多“专业”少“专业”(相似词:“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字(同类词:“班”)及其他类似情况,均可应聘;其次,应聘者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中表述为两个以上”,如应聘者文凭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且《招聘计划》中注明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即可应聘。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岗位无竞争,招聘岗位将被取消或减少。 申请职位被取消的候选人只有一次机会申请其他职位。 具体事项请参见报名网站通知。 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的报名人数将适时在报名网站上公示。 应聘者可自行查询并选择应聘职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具体报名流程请参见报名网站流程图。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6日9:00至2024年1月28日16:00;

2、报名网址:

3、应聘者限聘1个岗位。 申请人应当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在报名时限内以审查意见为依据。 完善信息,说明具体原因,填写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审核,或在规定期限内变更职位。 因未按时关注审核结果或未预留足够时间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申请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码必须填写准确,否则后果自负);

5、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限制为1M字节,照片格式为*.jpg;

6、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参见报名网站通知;

7、政策及技术咨询热线(请工作时间拨打):

政策咨询热线:150 4668 7367

技术咨询热线:400-1629-400分机 1300

8、报名后的各方面均会在报名网站上以“通知”的形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进行通知。 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笔试和面试

招聘职位类别为“高级职员”,职位代码:240121、240140。不设笔试、直接面试。 其他职位均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详见《招聘计划》。

1.笔试

(一)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二)笔试科目及分数: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招聘单位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以及政策理论、思想道德修养等常识。满分100分,笔试60分为及格线。 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环节。

(三)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4)检查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一周内,您可以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成绩。

2、现场资格确认

(1)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成绩合格的应聘者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合格考生人数未达到比例的,须形成竞争,确定参赛资格。现场确认考生资格。 若笔试成绩出现平局,则平局人员一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流程。 对于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的“高级员工”职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直接进入现场资格确认流程。

如果某个职位的招聘人数与该职位的合格人数不存在竞争,则该职位将被减少或取消。

(2)考生须根据现场资格确认按时提供《报名表》(报名网站打印)、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 请提交应聘职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一份,并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在香港、澳门或者海外就读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三)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或者应聘者主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招聘主办方有权取消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拟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填报应聘人员。

(4)现场资格确认后,若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确认合格人数比例未达到比例或不存在竞争的,则该招聘岗位将被取消。减少或取消。

(五)现场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参见报名网站通知。 请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者即可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 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当天缺席的,不影响其他考生的面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4.公布总成绩

(一)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高级员工”职位直接面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后一周内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6、体检及检查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面试成绩相同的,追加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组织者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统一组织进入体检阶段的人员到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伪造体检流程、隐瞒真实情况、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检查

主要审查进入检查环节的实际表现、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对检查对象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查。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按不合格处理。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者不予录用,招聘组织者在应聘同一职位且具有有效成绩的应聘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最低的顺序依次录用。 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追加面试,成绩最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

具体体检、检查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7、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网站上公布。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管理办法》并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设置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451-88080076。 招聘单位或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表》所列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核。 未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要求办理招聘手续成为拟聘用人员的,不得办理招聘手续。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试安排。 对在报名、考试、体检、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失信、违纪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下载附件,仔细阅读附件中的《招聘日程》、《应聘指南》等信息,详细了解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因未仔细阅读上述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期间,请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仓促报名,可能因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不一致而导致错失应聘和变更申请的机会资质、网络拥堵等问题。

3、报名时,申请人必须在线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伪造、变造相关文件和材料、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和考试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严重后果。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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