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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共青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1-21 作者:佚名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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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共青市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通知

公告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我市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共清市消防救援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政府消防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要求,招收德才兼备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有三名全职政府消防员,均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作风正派,政治品质坚定,正义感强。

2、热爱消防工作,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应急救援、维稳、消防宣传、秘书档案、服务保障等工作,并服从命令和指挥。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技校、中专或相当于高中及以上的高等职业教育。

4、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岁及以上(2005年8月之前出生)-30岁及以下(1993年8月以后出生); 持有B2级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8年2018年9月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宣传、宣传等各个环节。就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受过单位、军队或者地方公安处罚的,放宽报名条件:

(一)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退役消防队员(含原国家消防部队退役军人);

(二)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上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或者政府专职林业消防队伍中的现任消防人员(按照基层站队构成认定)作战队员),具有2年以上直接扑救(森林火灾)实际救援工作经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人矫正的;

(二)有尚未侦查的犯罪嫌疑人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四)道德败坏,有偷盗等不良行为的;

(五)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其他不适宜参加应急救援队伍的人。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登记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3日。

2、报名地点:共青市消防救援大队(高尔夫大道97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初审填写电子版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595083329@qq.com; 审核报名准备材料:纸质版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信用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加入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不良记录、毕业证书,以及一英寸蓝色背景照片。 (联系方式:18268331306)

(二)资格初审

共庆市消防救援大队将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申请人进行初审。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试资格。

(三)体能测试及面试

1、体能测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等经初审后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成绩为100分。 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俯卧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 1500米跑满分40分,其他三项各2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体能测试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

(1)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共青市消防救援大队;

(3)面试内容:了解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 面试分数为100分。

3、总分计算方法:总分=物理成绩×40%+面试成绩×60%。

4、体检、政审

(一)体检(包括心理素质评估)

1、确定入学体检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合格考生该职位招聘的人数。 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体检最高分与最低分1:1的比例给予补偿。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共清市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一周内申请复试,复试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心理测试:心理素质考核采用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消防队员招募心理测试系统。 每个参考人仅限一次测试,系统自动判定“通过”或“不合格”。

4、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体检最高分与最低分1:1的比例给予补偿。

5、体检由共清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政治审查

1、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政治审查程序。

2、政治审查工作由共青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政治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4、如有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候选人,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5、管理要求及福利待遇保障

(一)管理

1、按照以下要求实施纪律队伍规范管理:

(一)按照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的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诚的品格、坚强的意志和良好的作风;

(二)身体状况符合《消防人员职业健康标准》;

(三)专业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相应成员水平和《国家消防救援人员职业技能标准》;

(四)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值班准备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期工作制或者轮流值班制,每月休息8天左右,值班值班率不低于75%;

(五)按照《基层规范化管理规定》的要求,集中吃住,建立严格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2、实行等级管理和综合考核,考核等级与工资福利挂钩。 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工资等级、奖惩、任用、续订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3、入职前是党(团)员的,建立劳动关系后,组织关系可转入共青市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福利保障

1、工资福利待遇专职政府消防人员上岗培训期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标准为36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 试用期满,经支队、大队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考虑到本市财政实际情况,参照江西省《关于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标准的通知》,工资标准为45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一份)。 上岗培训后晋升班长、装备技术员、车辆驾驶员等岗位的,给予岗位津贴。 餐费按照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标准执行(不支付给个人); 床上用品费用按照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标准执行。

2、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的规定,享有职业保障权。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课程。 报名和考试过程中,严禁提供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 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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