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财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人员除具备上述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有强烈的责任心,具备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具有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25年06月27日--2025年07月08日
8:30-11:30,14:00-17:30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邮箱报名均可。
报名所需材料:
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等相关要求证件,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等证明材料。
(注:所需材料未交齐视为报名不成功。)
现场报名地址:
莲都区括苍北路168号数字经济双创园2号楼丽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第8层807室(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报名电话:
0578-2075963
0578-2115653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报名邮箱:
448386507@qq.com(注:邮件名称请用“名字+应聘岗位”。)
对资格审查通过者,根据学习、工作经历和专业背景等情况,确定考试对象及形式,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且未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与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险一金,双休行政班,节假日福利,不定时团建。
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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