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25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编号:浙教办函〔2021〕55号),经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并得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核通过,决定在2025年为县内中小学及幼儿园定向培养选拔4名教师。现将相关招生规定公布如下:
一、 招生对象
具备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资格,持有庆元县户口,怀揣着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且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具体名额和招生批次可参考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二、 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数
三、 招生方式与录取条件
实行“招生与招录并轨”的方式,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依照“志愿填报、择优录取、协议签订”的程序,执行定向招生(招聘)计划,需在提前批次内完成志愿填报,具体填报时间依据省教育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招生工作采用以县为单位的户籍定向招生模式。具备资格的考生需依照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规定进行志愿填报。考生需在第一志愿院校和第一志愿专业中选择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及专业,否则所填报志愿将视为无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据志愿优先及高考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按照本县招生计划的1比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名单。
3.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庆元县教育局。
庆元县教育局依据院校所提供的名单,联合县人力社保局对考生进行面试选拔,随后将面试通过的考生名单报送至招生院校。
依据志愿优先原则,并按照高考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列,对面试合格的候选人以一比一的比例进行预录取。相关名单将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同时亦将向招生院校进行上报。
录取的考生需与庆元县教育局及庆元县人力社保局达成定向培养的合同。
四、 就业政策
所有报考中小学(含幼儿园)定向培养且成功被录取的考生,在完成学业后,将获得本科毕业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且需通过体检和考察的合格评定。依照规定,此类考生需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正式成为教师编制的一员。随后,教育局将依据各学校对教师的需求,将这些教师分配至相应的学校,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服务期限为六年。若无特殊理由导致学业未按时完成,则无法在2029年8月前顺利毕业,进而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以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此情况下,教育局将不再承担安排就业和任教的责任。
本公告由庆元县教育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庆元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78-6121393
庆元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有咨询热线,号码为0578-6012571。
庆元县教育局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
编辑 周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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