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海宁市海洲新区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系海洲街道下属国资公司。主营新社区建设投资、房地产开发、社区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等。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程项目主管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作风严谨,吃苦耐劳;
2、工作积极肯干,能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拥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岗位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持有建筑、结构等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证书;
2、具有3年以上房地产或建筑行业工程管理经验(需上传相关工作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熟悉项目开发流程和工程管理要点,具备项目开发管理、工程管理方面的知识。熟悉房地产开发政策、国土、规划、住建等相关政府资源,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熟练应用CAD、Photoshop等软件。
3、具备成本核算、风险评估能力,熟悉各类材料、资产、设备的特点、分类、计价和管理方法,掌握一定的财务管理、数据分析、项目运营、合同管理等技能。
4、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有团队精神。善于沟通和协作,有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具备全面项目管理专业知识及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6、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有其他规定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7日15时。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由海宁市海洲新区建设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招考期间,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不回复短信或不接电话而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
(二)考试方法与内容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考试。
报名结束后,按资格初审结果,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当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大于等于1:3时,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排名1:1入围体检。入围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因个人原因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不入围人员不作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所有环节,请应聘者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无论体检是否合格,体检费概不退还。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参照公司薪酬办法确定。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海洲新区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3-80701555
海宁市海洲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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