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宁波市梅山铁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是由宁波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公司主要承担宁波市梅山铁路专用线建设、运营等职能。
本次招聘具体需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
3、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责任意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其他不适宜录用情形的。
三、招聘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要求
部门 | 工作岗位 | 需求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要求 | 岗位要求 |
综合部 | 档案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相关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1、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3、有档案管理、新闻宣传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工程部 | 工程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土木类相关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1、有5年及以上工程建设、施工、设计等相关工作经验。 2、具备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3、吃苦耐劳,适应户外作业环境;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有铁路工程管理经验者优先。 |
征迁部 | 征迁主管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1、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熟悉征地拆迁相关政策,事务、流程;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协同能力。 3、吃苦耐劳,适应户外作业环境;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有铁路从业经验或征地拆迁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合计 | 3 |
2、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1日9:00-6月27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n/
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正在报名】一栏中“宁波市梅山铁路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岗位招聘公告”(仅报名阶段显示开放)。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1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视为初审不合格。
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成功的,将显示报考序号,请考生记录本人报考序号,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
网络报名咨询人:李老师,电话:0574-83867529。
受理时间:09:00至11:30,14:00至17:00(工作日)
(三)资格初审
1、岗位要求中的优先条件作为资格初审重要依据,一旦有效报名人数多于10人时,则以是否符合优先条件作为资格初审标准,不符合优先条件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如经优先条件资格审核后,有效报名人数少于等于1人,则优先条件作废)。
2、报名结束后,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收到短信后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应聘者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有效时段内联系确认。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74-83867529,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复审及选拔测试
选拔测试由笔试、面试分类实施。未按时参加选拔测试者,视为放弃。
1、笔试。通过资格初审,有效报名人数少于等于10人的,可直接组织面试;多于10人的,组织笔试。如启用优先条件资格审查的,则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不论数量多少,均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含岗位相关的应知应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初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初试),笔试成绩仅作为初试的准入条件。
2、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符合岗位要求的具体岗位相关工作证明、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
3、面试。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根据初试成绩取前3名进入复试,其中初试成绩仅作为复试准入条件。初试和复试成绩均取平均分,如成绩并列,依次以笔试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为排序依据。
在资格复审、面试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者自行放弃资格等情况,人员不进行递补,原规则不变。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双方意向及岗位匹配度等因素将作为是否录取的参考依据。
选拔测试信息,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如应聘者未回复确认参加选拔测试信息,将视作本人放弃选拔测试资格。
(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面试情况确定初步人选,通过适当方式对初步人选开展背景调查、考察,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未接受指定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五)公示
经综合研判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将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资格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一律不予录用。
(七)聘用
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岗位前,应聘者可通过网络或电话了解企业基本情况,了解所申请岗位的要求,并具有强烈的就职意向。
2、每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所投递的简历必须真实有效,需全面、如实地表述教育经历、所学专业、以往工作经历、业绩证明,凡发现应聘者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资料不齐全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
3、应聘者应及时关注短信通知或电话等,若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导致未收到通知信息,由应聘者承担结果。
4、本次招聘中,各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为最大可能招聘人数,根据严把用人关的要求,若在招聘环节中未匹配合适人员,可取消招聘该岗位。
岗位咨询联系人:蒋老师、叶老师
岗位咨询联系电话:0574-81873386、0574-81873397
联系时间:9:00-11:30,14:00-17:00(工作日)
网络报名技术电话:李老师
电话:0574-83867529
联系时间:9:00-11:30,14:00-17: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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