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等有关规定,临海市教育局决定公开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含会计、校医,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教师6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468718/index.html,下同)人事招考栏目及临海教育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linhai.tzedu.net.cn/,下同)公告公示栏目。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
(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会计、校医岗位除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和2025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参加应聘,但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逾期未提供的,予以解聘;其他人员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条件。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学位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即本科对应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对应博士学位)。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会计、校医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5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户籍不限。
(五)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六)台州市内正式在编教师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临海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
2.临海市教育系统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已签约人员。
3.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毕业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与应聘岗位之间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6日8:00—4月22日17:00。
报名系统:钉钉APP。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方法详见《2025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操作手册》若有调整,将于报名时间前在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临海教育网上另行发布。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4月16日8:00—4月23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方可缴费。
1.缴费时间:2025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7:00。
2.缴费方法: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有关规定,每一科目考试费为50元(两科目考试费为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手机收到的短信缴款单号,通过浙江政务服务APP平台(浙里办)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v.cn)办理缴款手续,请报考人员关注手机短信,若在2025年4月25日未收到缴款单号短信的,请及时与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76-8531118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款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缴费确认人数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临海教育网上另行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4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联系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6-85311186,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高埠路2号四楼421室)进行改报,逾时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退还考试费。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已达到开考条件的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1.打印时间:2025年5月8日9:00—5月10日17: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
会计、校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会计岗位为《会计专业知识》,校医岗位为《临床医学三基》,下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总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
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
各科目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折算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5年5月10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缺考或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现场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不同比例分别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1-2个的按1:3,招聘计划数3个及以上的按照1:2。
各岗位若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一并列入面试。若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临海市教育局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临海教育网。报考人员根据网站上公布的现场资格复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须出具书面委托书(签名须手签)、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及有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材料为: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注明全日制性质、学历、学位、专业)、学信网注册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网签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其他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材料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2025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暂不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台州市内正式在编教师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放弃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出现放弃面试资格等情况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面试
1.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折算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点公布。各招聘岗位面试方式如下: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岗位采用技能测试加结构化面试方式,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70%和30%;会计、校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入围体检。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临海教育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入围体检。
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其他岗位(含会计、校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岗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总成绩也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总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其他岗位(含会计、校医岗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八)体检
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均在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临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自理,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出现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如放弃递补的,不再递补。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放弃应聘的,不再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临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市如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予聘用。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到临海市教育局或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如尚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其他报考人员(2025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除外)如尚未提供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考察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临海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环节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择岗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可聘用对象。择岗实行单向选择,根据可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依次自主择岗。由于工作需要,择岗时先由首批可聘用对象进行择岗,由于体检、考察或公示未能及时结束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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