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必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如果逾期未缴费,就会被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予退还,不过要是应聘岗位被取消了,或者是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又或者是残疾人的话,就可以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要在该专页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负责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以及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咨询电话,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以回答应聘人员的咨询,保证报考咨询电话能够保持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审核部门(单位)会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以及岗位所需条件。他们会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来进行资格审查。并且会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的 24 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报名接收,不做拒绝;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缘由;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要注明缺失部分或需说明的内容,并且将材料退还给应聘人员让其补充。应聘人员若对本人资格初审未被通过有不同意见,可立刻向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且最晚要在 4 月 13 日 18:00 之前;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会及时对资格初审的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果,最迟不能超过 4 月 14 日 12:00。
对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会下载并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这些信息会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被使用。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各学科(专业)的知识,还考察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以及教学技能等。笔试是以百分制来计分的,合格分数线设定为 50 分。
笔试的日期是 2025 年 4 月 20 日上午。笔试的考点设置在邗江区。
考生需依据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及相关要求去参加笔试。笔试属于全程封闭的考试形式,在考试过程中不可以提前交卷或者退场。当参加考试时,一定要同时携带着准考证以及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且身份证必须要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以及公民身份号码保持一致,倘若不满足这些条件,就不可以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数的 3 倍比例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果不足该比例就以实际人数为准),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将包含同分并列情况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其中,考生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方面的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承担。
复审如果不合格,那么就会取消面试资格。当因为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报考相同岗位且笔试合格的人员当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这里包含同分并列的情况。为了保证面试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面试人选的递补以及相关工作会在面试名单公布之后截止。
应聘人员若对本人资格复审未被通过存在异议,那么在接到复审结论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还有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之后,要保持报名时所填的联系方式畅通,要是联系不到,就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多方面的综合素质。一是教育教学水平,二是心理素质,三是语言表达,四是协调应变能力,五是仪表举止等。考核是以微型课堂教学和现场答辩的形式来进行的,并且在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还会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是以百分制来进行计分的,其中合格的分数线是 70 分。如果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标准,那么就不可以进入体检这个环节。关于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会另外进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
将笔试成绩占比 40%,面试成绩占比 60%,按照这样的比例,以百分制来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 1︰1 的比例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也就是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出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果在同一岗位中,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是一样的,那么就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是笔试成绩还是相同的话,就另外再增加笔试,然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来执行。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统一负责体检工作,并且按照有关规定来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是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来执行的。
(六)考察
招聘单位和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来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负责统筹。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当出现计划缺额的情况,比如是因为体检不合格或者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那么就会按照该岗位入围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后,若应聘人员没有正当理由而放弃聘用资格,那么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会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 1 年时间内,取消该应聘人员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后,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会按规定在相关网站公示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限为 7 个工作日,以此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若符合聘用条件,在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备案之后,就可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其中,对于那些不同单位因为招考条件相同而按照同一岗位进行招聘的情况,由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让他们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的受聘单位。若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就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来确定选岗顺序;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就另行增加笔试,再从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之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通常不低于 3 年。拟聘人员若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在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之前,需由本人依据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于那些反映出存在严重问题并且经调查确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在招聘结果完成备案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人员将不再进行递补。
当因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会及时将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以及依据等告知考生。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有 6 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 3 年以上的,试用期为 12 个月。在试用期内,若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就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来执行。
拟聘用人员若与招聘单位订立 3 年以上(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那么除了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之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服务至少 3 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秉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且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政策与工作纪律。做到将信息予以公开,把程序进行公开,让结果得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以此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还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为方便群众与社会进行监督,以杜绝不良风气,特地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其中,扬州市邗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的纪检监察组电话为 0514-80981839,扬州市邗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的纪检监察组电话为 0514-87636590。
本公告中的“以上”包含本项,“以下”包含本项,“以前”包含本项,“以后”包含本项,对于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来执行。
本公告由扬州市邗江区的教育局来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的联系电话是 0514-87862266 和 0514-87869781。
扬州市邗江区人社局0514-87963935
附:1.
附件 1 为 2025 年 4 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简介表,其文件格式为 xls 。
2.
附件 2 为 2025 年 4 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的报考指南,其文件格式为.docx 。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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