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2025年医卫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推动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步伐,汇聚起能够支撑和引领新田高质量发展的各类人才。依据我县医卫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情况、岗位空缺状况以及实际工作的需求,经过深入研究后,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揽一批急需且紧缺的专业人才。现将相关事宜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本次有 3 个县直事业单位。其中,新田县人民医院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新田县中医医院也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新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则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这些事业单位引进了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通常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其年龄通常在 35 周岁以下,也就是 1990 年 3 月 1 日之后出生。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 45 周岁,即 1980 年 3 月 1 日之后出生。所有岗位的具体要求依据《新田县 2025 年医卫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来确定。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引进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必须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
二、引进计划和岗位信息
本次医卫系统人才引进设置了 34 个岗位,打算引进 59 人。具体的岗位以及条件在《新田县 2025 年医卫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附件 1)中可以查看。本次人才引进的相关信息能够通过新田县政府网()、新田智慧党建网()等这些媒体来进行查询。附件 1 为新田县 2025 年医卫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同时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及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的行为,并且处于限考期内;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已纳入新田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并且已与新田县所属国有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
新田县相关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将其解聘(辞退、离职),或者本人辞聘(辞职、离职),在这之后未满 5 年的;
参加新田县公务员录用招考,进入录用公示阶段后放弃;参加新田县企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进入录用公示阶段后放弃;参加新田县企业事业单位招聘,进入录用公示阶段后放弃。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引进后会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倘若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存在夫妻关系,那么就不能应聘该单位的秘书岗位;倘若存在直系血亲关系,就不能应聘组织人事岗位;倘若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就不能应聘财务岗位;倘若存在近姻亲关系,就不能应聘审计岗位;倘若存在近姻亲关系,就不能应聘纪检监察岗位;倘若存在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就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况包括其他一些情形的人员;政策规定也有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报考人员需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来准确无误地填写所学专业。专业审查是以《湖南省 2025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依据进行的。如果所学专业已被列入《湖南省 2025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然而却未被列入引进岗位专业,那么就不符合报考条件;倘若所学专业没有被列入《湖南省 2025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此时由用人单位提出比对意见,接着将其报送给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定。
四、引进程序和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会按照一系列程序来进行,首先是报名,接着进行资格审查,然后是考试,之后是体检,再接着是考察,之后进行公示,最后是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是从 2025 年 3 月 1 日开始,到 4 月 1 日结束。报名是以网络报名的方式来进行的。并且每名应聘人员仅能申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以下操作:填写《新田县 2025 年医卫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 2);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推荐表(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等相关资格证件、1 寸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 4,本人签字按手印)等材料的扫描件放置在同一文件夹内;将该文件夹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xtzzbrcs@163.com;邮件标题需统一按照“报考序号+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姓名”进行填写;报考人员专业应严格依据毕业证书填写。
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收取报名费。每位报名人员仅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都必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的身份证。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公告以及需求目录,报考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进行报名并参考,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报考人员要认真填报个人信息。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就会取消报考资格。倘若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该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复审:在考试考核之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组织县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纪检监察以及用人单位等部门一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的时间会另外进行通知。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物品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等相关资格证件。2025 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委托他人代理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若所学专业未在《湖南省 2025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需由用人单位提出比对意见,然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资格审查在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中都存在。在任何一个环节,如果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的报名条件,或者提供了弄虚作假的材料,一旦经过查实,就会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并且会将其记录到诚信档案中。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需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位证需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需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需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三)笔试
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引才计划数需达到 3:1 的比例才可以开考。如果未达到规定比例,就会降低开考比例,或者取消引才计划,或者核减引才计划。被取消引才岗位的应聘人员,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而已报名核减引才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果确实因为需要而要降低开考比例,那么需要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将申请报给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获得批准之后,才可以降低开考比例,不过降低后的比例最低不能低于 2:1。
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首先根据笔试成绩,按照 1:2 的比例来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如果入围末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那么这些人员会一并入围。对于笔试实际参考人员在同一岗位中未形成有效竞争的情况,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或者 60 分。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例为 50%,面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例也为 50%。综合成绩等于笔试成绩乘以 50%再加上面试成绩乘以 50%,且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会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也会测试专业知识等。笔试工作是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组织和实施的。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考核
面试以口述实操的形式开展,主要对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进行考核。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的计算方法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且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考核的合格分数线是 72 分,若低于 72 分则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会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 1:1 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排名;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进行排名;若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仍相同,以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面试评分总分仍相同,按给予考生面试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来执行。如果对体检结果有不同意见,那么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的 7 天内可以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并且体检结果是以复检结论作为依据的。体检的费用需要由个人承担。对于因为个人自愿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导致的岗位空缺,是可以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来递补一次的。
不按照规定要求去进行体检的,这种情况就被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的过程当中,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或者是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那么就会按照有关的规定来进行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开始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政治素质方面;二是道德品行方面;三是能力素质方面;四是心理素质方面;五是学习和工作表现方面;六是遵纪守法方面;七是廉洁自律方面;八是岗位匹配度方面。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需确认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不存在报考回避情形等;在考察起始至正式聘用期间,会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查(按照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相关要求来执行)。如果考察人选达不到岗位要求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那么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如果人事档案审查不过关,或者考察组调档函发出 15 天后原单位仍不同意调档,也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来组织实施。
(七)公示
拟引进人员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需在县级主流新闻媒体公示 7 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若对拟引进人员有反映,就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且依规进行处理。
(八)聘用
拟引进人员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之后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对于 2025 年应届毕业生,需待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规定的资格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聘用人员的服务年限在原则上要不少于 5 年,这里不包括委托培养期、规培期以及外出挂职锻炼等情况。其试用期为 6 个月,当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会对引进的人员进行考核。如果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本岗位的要求,就可以解除聘用关系。并且在试用期内,这些人员不享受人才政策待遇。服务期内,若因自身单方面的原因出现违约情况,那么除了要退还已经享受到的生活补贴以及购房补贴等相关的人才待遇之外,还必须按照聘用合同所拟定的事项来履行违约责任。
五、政策待遇
- 按照该办法享受特定的政策优惠。
引进的人才享受正常工资福利,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每人每月 5000 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人才(含医疗卫生系统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 4000 元。此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 3 年。财政差额预算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生活补贴,用人单位能够依据行业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标准,然后将其报给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过后便可实施,经费由用人单位自行筹集。
岗位进行聘用。对于引进到我县工作的那些急需紧缺人才,可以特设岗位。在首次聘用时,不会受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能保留其原本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也可以连续计算。要是符合相关条件,就不会受到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还可以优先被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引进人才。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若带来技术、项目和资金到新田进行创新创业发展,经过评审后,县财政会给予 5 至 15 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大力推动博士后、博士科研工作站的建设,积极吸引博士后、博士进站开展成果转化工作。同时,会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提供 20 万元的资助。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时,在同等条件下,有关部门应优先立项;引进人才在申报省科学技术奖时,在同等条件下,有关部门应优先推荐;引进人才在申报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在同等条件下,有关部门应优先支持。
住房保障方面。依据“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我县引进的人才给予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对于引进的人才,若其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那么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保障。引进县城内无住房的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后在新田县购买首套商品房(一手房)且未享受过新田县人才引进住房优惠政策的,若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县财政给予 15 万元购房补贴;若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人才(含医疗卫生系统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县财政给予 10 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分三次进行兑现。首先,在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从提交购房补贴申请开始计算,第一年兑现 40%。其次,到第三年兑现 30%。最后,到第五年兑现 30%。对于财政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其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根据行业实际需求确定标准,并且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之后再予以实施,经费由用人单位自筹。
引进人才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政府予以奖励。
公共保障方面,引进人才若愿意来我县落户,会被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能够随调随迁。对于引进人才的配偶,倘若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可依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而引进人才的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时,依据本人意愿,可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入学。引进人才因原单位不同意调出而导致辞职或辞退的情况,若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那么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会承认其原有的身份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还会给予重新建档的待遇,并且会连续计算其工龄。对于个别表现突出的引进人才,由于工作的需要,是可以调任到专业对口的主管部门担任职务的。
优化服务方面,对于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事宜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户口迁移服务事项也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子女入学服务事项同样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社会保险服务事项也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六、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需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保持畅通,并且要及时知晓引进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若因自身原因对其引进考试结果产生影响,那么就由本人承担责任。本次公开引进没有指定的考试辅导用书,既不举办也不会委托任何机构来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中共新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公告》未尽事宜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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