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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专项行动,严查就业歧视现象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5-02-23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日前,上海市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进行了联合行动,一直在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重点对突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2 月 19 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它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了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

澎湃新闻记者梳理得知,在该批案例里,有人力资源公司通过在招聘信息中注明“XX 地已满”“XX、XX 地免”等内容,对具有特定户籍的劳动者就业进行了限制,这种行为涉嫌就业歧视。对此,相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清除那些相关的招聘信息,并且对其处以 5000 元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目前正在开展春季促进就业的专项行动。全力为春节前后劳动者的换岗流动高峰期提供就业服务。全力为企业开工复产的关键期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劳动者在求职等过程中若遭遇非法职业中介、就业歧视、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能够拨打 12333 热线电话进行反映,也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依法进行核实并予以查处,从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典型案例如下:

1、非法开展职业中介、职业技能培训案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 12333 热线等方面的反映,称上海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存在违规收取培训费用以及进行虚假招聘等行为。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没有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和职业技能培训许可的情况下,借助互联网发布了招聘广告,从而吸引了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求职群体前来应聘。该公司在面试时表示,入职需有从业资格证书且持证上岗,还以“公司福利”等为借口,称只需缴纳 2000 余元培训费,就能通过公司途径获取证书,以此骗取求职者的培训费。然而,求职者缴纳培训费后,该公司并未按约定安排工作,而是让求职者负责公司的网络招聘平台账户运营,继续招收人员来公司面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若要从事职业中介或者职业技能培训,就应当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许可。而该公司未经过许可就擅自开展了职业中介以及职业技能培训业务,其所谓的“从业资格证书”是与某互联网教育网站合作后自行颁发的,此证书并不属于国家所认可的证书名录。该公司以入职需有从业资格证书为借口欺诈求职者,以此谋取不正当利益,对求职者的就业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其行为已涉嫌诈骗。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相关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普陀区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并掌握确凿的犯罪证据后,立刻展开抓捕行动,顺利抓获了 22 名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目前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普陀区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并且案件正在进一步进行侦办。

2、未经许可从事职业中介案

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对上海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展开日常的行政执法检查。但未被医院录用。

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若未经许可就擅自进行职业中介活动,那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将其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其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倘若存在违法所得,就会没收该违法所得,并且处以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在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属地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同进行执法检查的过程中,该公司把上述中介费退还给了求职者。该公司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违法行为。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采取行动,作出了责令其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决定,同时处以罚款 2 万元的行政处罚。

3、未经许可从事职业技能培训案

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某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存在涉嫌未获许可而从事职业技能培训的情况。经过调查得知,该公司在未取得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许可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开设了与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挂钩的育婴员、母婴护理等职业技能培训班,并且还收取了培训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表明,举办那些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以及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国家规定的权限来进行审批的。根据市场监管部门集中行使本市培训领域行政处罚权事项等相关规定,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进行初步核实之后,把该分公司未获许可就擅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线索移交给了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让其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处罚。案发以后,该分公司已经停止了职业技能类培训班的招生工作,对现有的培训班进行了妥善的处置,并且退还了学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处以 9360 元的罚款行政处罚。

4、发布歧视性招聘信息案

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 12345 热线的反映,称上海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存在就业歧视情况,有不招用某些特定地域求职者的行为。经调查得知,该公司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发布招聘信息时特意备注了“XX 地已满”“XX、XX 地免”等字样,以此对特定户籍的劳动者就业进行限制,从而侵害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益。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表明,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机构所发布的就业信息,不可以包含就业歧视性的内容,同时也不可以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该公司发布了歧视性招聘信息,这属于违法行为。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采取行动,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要求其清除相关招聘信息。同时,对该公司处以 5000 元的行政处罚。

5、发布不实招聘信息、未建立服务台账案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多起举报投诉,这些举报投诉反映出上海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存在问题。具体来说,该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招聘信息。该公司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它在互联网上发布招聘信息,用“299 元一天”“日结”以及“电影院前台检票”“书籍整理营业员”等轻松、低门槛工作等关键词来吸引求职者。然而,实际介绍或提供的工作与招聘承诺不相符,存在发布的招聘信息夸大、不实的情况。并且,该公司也没有按要求建立和保存服务台账。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有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招聘信息需做到真实、合法、有效,不能用欺诈等不正当手段,也不能以招聘为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服务台账,要如实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以及服务结果等信息,该服务台账需保存 2 年以上。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该公司发布不实招聘信息以及未按要求建立和保存服务台账的违法行为,依法下达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改正。同时告知该公司,后续若再次被查实存在发布不实招聘信息等违法行为,将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迅速采取整改措施。

6、未经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案

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了审计部门移送的线索提示,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涉嫌未经许可就擅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情况。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没有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前提下,与 8 家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一共派遣了 50 余名员工到相关单位工作,并且获得了 5.92 万元的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若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就应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行政许可;倘若未经许可,那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以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该公司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违法行为。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采取行动,作出了责令其停止劳务派遣业务的决定,同时没收了违法所得 5.92 万元,并且处以罚款 5.92 万元的行政处罚。

澎湃新闻记者 徐祯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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