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继续给大家带来补贴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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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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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补贴对象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一日往后首次从外地来虞工作的人才,若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保证在本地服务满五年并按规缴纳社保,则不能同时领取一次性住房补助、房改房等相关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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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虞事业单位已任职的人员,若离职脱产攻读博士学位,毕业后若全职返回虞工作,可享有与引进人才同等的待遇。全日制博士夫妇一同来虞工作的,在区内购房可获得150万元房票补助。
除博士及县乡机关选调生、市级选聘生以外,其他补贴对象仅限于在各类企业或科研机构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其中科研机构包含虞地的高校,但国有企业不予考虑,制造业国企除外,同时房地产业、金融业、通信业、电力行业、石化行业以及烟草行业均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02
补贴标准
获得房票补助的人员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人员,以及高级技师,还有“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本科生,技师,以及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分别发放的补助金额为70万元,35万元,25万元,15万元,12万元,5万元。如果在虞高校毕业的人员当年选择留虞工作,那么他们可以在此基础上额外获得3万元的房票补助。2016年6月18日到2025年3月10日期间引进的大学毕业生等人才所享有的住房补贴金额,依照先前规定继续发放。县乡单位选调的人员、市里选派的生员,参照市一级的人才扶持措施,领取住房补贴。每张房票能够获得的补偿金,不能超过购买房产总价的百分之八十。
符合资格的人员范围,限定于2025年3月11日首次加入的,申请人必须在抵达后五年内提交购房资格证明,若超过期限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使用房票可购上虞地区住宅,每套住宅仅限一张房票,房票补助能作购房首付款(涵盖夫妻联名购房);符合资格的夫妻俩,都能按指定额度获得房票补助,在用同一套住宅兑房票时,双方需为房屋共同拥有者,且同步完成兑付,房票补助的总额不超过所购住宅价款的百分之八十。
获得的购房资格证明,从提交申请开始算起,十年内可以用来购买房产,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就当作主动不再拥有这个资格。
03
受理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04
申请程序
符合资格的人员,需工作满一年,然后登录“越快兑”平台,依照政策说明提交申请,同时按规定递交必要的文件。
区人力社保局先检查申请材料,然后把材料交给区建设局和e游小镇管委会(未来城开发办),由他们确认是否符合住房补助条件、房改政策资格以及是否在本地购房。对于企业性质不明确的,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局会进行判断。如果有人有不同意见,就提交给联合审查会议共同研究。
公布。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无误的人员清单,会进行人才等级划分、身份验证和补助金额确定,随后在余姚人才工作信息平台展示三天。
房票确认无误后,区人力社保局会发出通知,通知申请人领取人才购房的房票证明,这个房票证明已经准备好,可以交给相关人员。
05
申请材料
(1)申请房票需提供资料:
《上虞区人才房票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涉及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等领域的人才,除了需要用人单位审核盖章,还必须由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局进行人才类别确认
②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
毕业院校的正规文凭,以及获得的学位证明,对于海外的留学经历,必须通过国家教育机关的核实,这些均属于人才相关的文件资料。

如果是创业者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需要提交公司营业执照,以及企业社保的缴纳凭证或者企业税收的缴纳证明文件
近期的人社系统社保查询结果,或者过去一年的人才个税缴纳凭证,还有银行工资发放记录,这些都是证明在虞全职工作的材料。
(2)房票兑现需提供资料(房地产公司或人才本人提供):
《上虞区人才住房补贴结算凭据》、《上虞区人才购房票据证明》;
②申请人的绍兴市住房状况证明;
申请期房须提交已备案的购房协议、购房收据、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人才住房补贴兑现联络函。申请现房或二手房则需递交购房协议、购房收据、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契税缴纳税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该证书上需写明“作为人才住房补贴政策享受者,交易行为须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及财政部门核准”字样,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工作单位在职证明等所有相关文件。
如果是两个人或以上一起购买房产的情况,人才必须提交结婚证、户口簿等能够证明房产共同所有人属于人才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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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办理时限
房票申请每季度一次、房票结算随时受理。
07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人才市场管理机构,位于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2层的人才综合服务窗口,联系电话是0575-82212355。
08
房票使用
房票补助自申请人申请房票起5年内使用有效。
申请人可凭房票证明在绍兴上虞区域购置住宅。申请者购置新建住宅时,需将房票证明交给房地产商,充当相等的购房资金。房票仅限个人使用,若为多人合购,房产共同持有者必须是申请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并且需要向房地产商提交结婚证书、户籍簿等关联文件。
针对执行预售资金监管的房地产项目,在凭《人才房票凭证》完成购房网签手续后,即表明房票对应的资金额度已转入银行监管账户,此时可申请办理备案流程。当《人才房票凭证》被兑付时,房票所代表的资金将直接拨付至所购房产对应的开发项目银行监管账户内。
09
房票结算
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楼盘,人才能用《上虞区人才购房房票凭证》支付首付款,开发商要立刻把房票凭证传到浙江省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系统,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实房票真假和额度,并将房票金额转给对应楼盘的银行监管账户,人才要提前备好房票兑现材料两份(不包括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网签备案证明),送到人力社保局房票服务点,开发商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和人才完成网签备案和购房合同确认,然后把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网签备案证明两份交给区建设局,区建设局会统一把材料转给区人力社保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迅速把购房人才的资料发送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同时抄送区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并特别注明是人才住房的相关信息。
符合资格的人,若已购二手房并办妥产权注册流程,或者已购新房并完成首付款和贷款手续,便可以申请购房补助,资格公布时,持新领的房产权证(或购房协议、协议登记凭证),区人社局会直接将购房补助款转入申请人个人账户,同时会将购房人才资料转给区住建局、区房产登记处并标注人才住房信息。
在人才区域以外购买房产的,购房补贴将分五年支付,首笔补贴在购房满一年后发放,之后每间隔一年支付一笔,总共分五笔完成支付,若人才在五年支付期限内离开虞地工作,则补贴将停止发放。
10
房票退还
经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实的人才购置的房产,可以进入市场流通。房票兑付之后,若五年内离职的,或者五年内卖掉的,还有五年内工作单位性质有变动的,都需要处理房票补贴。具体来说,根据兑现房票后在不同性质单位的工作时间分段计算享受金额,在房产交易时,要按月为单位,将房票补贴款按比例退还到财政指定的账户里。涉及人才、人才所属机构以及房产企业,倘若存在欺诈、隐匿、作假等情形,并且人才本应退还却未退还房票补贴款的情况,必须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其他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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